已被停職的高雄地檢察署前檢察官吳傑人,涉嫌利用職務之便,先後對3名女當事人強吻、襲胸,甚至性侵害,高雄地院依強制猥褻及貪污治罪條例,判處他8年半徒刑,褫奪公權5年,並得接受3年以內的強制治療。
麻豆百年大淹水,他撐著傘追查原因,凶殺案現場他也一一查看,不放過蛛絲馬跡,辦案認真的檢察官,竟然騷擾女性當事人,強吻、襲胸,甚至還性侵害女證人!高雄地院庭長田平安:「利用權勢,私下邀約當事人會面,向當事人要求收受性行為之不當利益,以換取職務所得之行為,並且猥褻當事人。」
外表文質彬彬的檢察官,以換取不起訴處分,威脅女性當事人跟他發生關係,受害的至少有3人,還好其中一名女證人暗中蒐證舉發,才揭發檢察官的醜陋面目!田平安:「根據醫院的精神鑑定報告,避免其再犯之危險,宣告被告令入相關的處所施以治療。」 維護正義的檢察官,成了性侵女當事人的色狼,重判8年半之外,還得強制接受治療!
辯護律師 竟找來分居妻
更新日期:2008/12/30 04:33 呂素麗/高雄報導
在司法圈,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的行事風格頗受爭議,而他涉案,由分居的妻子吳文淑擔任他的辯護律師,更是特殊。
吳傑人當初透過同期同學介紹認識同是法律人的吳文淑,婚後兩人感情不睦,沒生小孩,已分居多年,但未辦離婚,不過,雙方互不交往,也不干涉彼此交友。
這次他涉案,在檢方偵查時,找的辯護律師就是自己的妻子,讓司法圈感到不可思議。
吳傑人求學過程相當順利,當年以台中一中社會組榜首考進台大法律系,畢業不久又考上司法官,歷任花蓮、屏東、高雄及台南等地檢署檢察官,平常獨來獨往,因行事風格與眾不同,當不少同期同學已升主任檢察官之際,他仍深陷官司糾紛。
吳傑人任職屏東地檢署時,曾插手非檢方主管的水上摩托車業務,他發公文給屏東墾丁旅遊業者及國家警察隊,表示將針對水上摩托車的管理、取締召開會議,動機可疑;屏檢後來將他的年度考績打乙等,他不服反向公務員保訓會申訴遭人報復。
吳傑人曾二進高雄地檢署,不料,再回鍋卻遭人檢舉騷擾女當事人,並逼女證人發生性關係;法官根據醫師鑑定,認為他「犯罪模式固定」,指的是他都將女當事人約到美術館見面後,在車上親吻或撫摸被害人;而他也因此被控涉嫌強制猥褻及收受不正利益罪(即與女證人發生關係),終究難逃被判刑的命運。
2008年12月30日 星期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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